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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河北工程大学关于评选“河北省201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
2013-12-07 23:39 建筑学院 建筑学院

各学院:
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为做好河北省201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比例
评选范围为河北工程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(包括研究生),评选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%。
二、评选标准
1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。
2、尊敬师长,团结互助,关心集体,作风正派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,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可;在校期间遵纪守法,行为文明,无任何违纪记录。
3、勤奋学习,成绩优秀,有较强的创新精神,善于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。
4、身体健康,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。
5、曾荣获校级(含校级)以上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各学院要精心组织,认真安排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公示制度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,指导学生认真填写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登记表》(一式二份)(见附表一),制作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(见附表二)。
各学院审核上报材料无异议后,于4月22日前报学生工作处综合管理科。
2、学生工作处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严格审查上报学生资格,上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,报请学校主管领导批准。
3、学生工作处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审批,获批准后,颁发“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”,各学院将推荐评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。
> 附件:
> 1、
河北省2013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申报登记表
> 2、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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